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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爆發首例非洲豬瘟,台灣2026年7月31日起全面禁止芬蘭活豬及豬肉產品輸入,違者退運銷燬。防檢署升級邊境檢疫,並重申國人切勿違規攜帶或郵寄疫區肉品,首犯開罰20萬元、再犯重罰百萬,快遞貨運輸入最高可判7年刑責有期徒刑。

整理=編輯部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簡稱應變中心)於2026年7月31日表示,芬蘭食品安全局官網證實該國首度發生非洲豬瘟(ASF)案例。台灣即日起將芬蘭自ASF非疫區國家名單中刪除,全面禁止該國活豬及豬肉產品裝船(機)運輸入台灣,違者將一律退運或銷燬。

應變中心同時提醒,民眾若違規攜帶或郵寄肉品入境,首次違規將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再犯者最高重罰100萬元;若以快遞或貨運非法輸入,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鍰。

野豬屍體檢出病毒核酸陽性 防檢署列芬蘭為高風險國

根據芬蘭食品安全局(Ruokavirasto)於7月30日公布的資訊,芬蘭在維羅拉赫蒂(Virolahti)地區發現3隻野豬屍體,經檢驗均呈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反應(確認該豬隻已感染非洲豬瘟病毒)。

應變中心表示,芬蘭於2026年1至6月期間,共計向台灣輸入985公噸豬肉產品。雖然芬蘭與台灣並無直接通航,但雙方可直接通郵,仍存在疫情傳入之風險。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簡稱防檢署)副署長傅學理表示,防檢署已於7月31日正式將芬蘭列入「過去三年發生ASF國家及高風險國家名單」,並會同邊境檢疫機關全面加強查驗。

違規攜帶重罰20萬 快遞貨運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隨著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升溫,應變中心鄭重呼籲國人,切勿自非洲豬瘟發生國家攜帶、郵寄或快遞豬肉產品回國。

違規罰則如下:

旅客隨身攜帶或郵寄: 首次違規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再犯者重罰100萬元。

快遞或貨運違規輸入: 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為亞洲三大豬病非疫國 業者應嚴守檢疫規定

應變中心強調,台灣已於2026年4月6日恢復ASF自我聲明非疫區,為亞洲唯一同時為口蹄疫、傳統豬瘟與非洲豬瘟三大豬病非疫國。

非法輸入疫區豬肉製品將嚴重威脅國內畜牧環境安全,防檢署將持續秉持「違規零容忍」態度嚴懲違規,並呼籲進口業者務必恪守檢疫規定,共同守護台灣家畜產業。

2005年至今全球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通報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現況圖,芬蘭於2026年7月31日正式被列入疫區名單中。(圖片來源:防檢署提供)

審稿編輯:林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