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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力》在2018年12月報導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發表「台鹽減鈉鹽含輻射」的言論,遭方儉以法律途徑希望《食力》撤下報導並道歉賠償100萬元,2020年5月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方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聲請,認定《食力》已盡查證義務,且未使用偏激不堪言詞表達意見,且未故意損害其名譽。

撰文=編輯部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因不滿《食力》將其主張「台鹽減鈉鹽產品含有鉀-40,並檢出輻射值超標」一事,刊載在〈2千萬人都驚呆!2017年最多人傳的食謠言就是他們!〉一文中,而對《食力》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並索賠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駁回聲請,判定《食力》無需賠償100萬元損害賠償,也無需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示。

從判決書中可歸納出3點《食力》無需賠償方儉的原因:

免賠理由1:拆解257字的「輻射鹽」報導文意,並未損害方儉名譽

方儉控告《食力》妨害其名譽的段落,來自2017年12月20日發佈的「戳破2017十大食謠言」專題之其中一篇文章,論及方儉的事實描述僅257字,《食力》援引自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闢謠專區」將「低鈉鹽含輻射」一事列為食安謠言的資料,並參考食藥署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的回應如下:

第五名「健康鹽不健康?台鹽減鈉鹽竟含超高輻射?」則是因立委高金素梅與環保人士方儉、核工專家賀立維等人指控台鹽「減鈉鹽」含有鉀-40,並檢出輻射值超標。但其實仔細看新聞就會發現,他們是用建材中鉀-40含量不得高過10貝克/克的標準,來與台鹽健康減鈉鹽中的鉀-40檢出值8.860貝克/克作比較,認為吃進人體的鉀-40應該比建材的標準還要低上許多才對,但其實鉀-40是原本就存在於人體的天然放射線,就算全年食用,所吸收到的輻射值也相當於搭乘飛機往返台北與紐約一趟所受的宇宙輻射劑量,且重點是這個檢測值並未超過法定標準。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該段落僅是陳述原告方儉曾於記者會上發表相關言論的事實而已,且該記者會確實有召開,報導用詞皆中性,無偏激不堪詞彙以損害方儉名譽。

免賠理由2:《食力》針對食安謠言報導,並未針對方儉個人

方儉對於自己在記者會上發表之言論,被列入食安謠言相關報導一事,認定《食力》報導對他的名譽造成損害,並使得其他網友也認為他是食安謠言造謠者。

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食力》將「「健康鹽不健康?台鹽減鈉鹽竟含超高輻射?」的傳聞,列入「過度解讀:看似有科學佐證或專家研究,但因果關係錯置」的謠言分類中,以「因果關係錯置」的科學論理,討論方儉等人用建材的鉀-40含量標準,來與台鹽健康減鈉鹽中的鉀-40檢出值比較是「過度解讀」,並非刻意直指方儉為謠言製造者。

免賠理由3:輻射量議題為可受公評之事,且《食力》已善盡查證責任

台北地方法院更認為,方儉等人以記者會方式質疑台鹽產品,後續也有諸多學者針對此議題討論,對於輻射量、人體吸收量、風險傷害等與方儉等人的立場意見不同,可見此議題為可受公評之事,值得社會大眾討論與表達意見。且因為《食力》也舉出諸多證明毋須擔心「台鹽減鈉鹽產品」輻射量的專家意見,顯見《食力》已善盡查證責任。

綜合上述理由,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方儉對《食力》的民事控告,認定《食力》已盡查證義務,未使用偏激不堪言詞表達意見,且未故意損害其名譽,無需賠償100萬元和刊登道歉啟事。

審稿編輯:童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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