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豆腐不得驗出防腐劑苯甲酸,不得驗出殺菌劑過氧化氫。

撰文=劉宜叡

豆干可以是隨手即開即食的零嘴,也是婆婆媽媽們的拿手家常菜,煎、滷、炒、炸好吃又好煮是家家料理的好夥伴,然而台灣的天氣溼熱,豆干、豆腐、油豆腐這類豆製品,屬於高水活性產品,在室溫下容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因此豆製品的安全性被列為頭號管理目標,各地方衛生局每年都會有針對豆製品的稽查專案。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北市衛生局)2018年8月28日公布2018年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結果,抽驗的地點包括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殺菌劑過氧化氫、違法的工業用染料(如二甲基黃、二乙基黃、皂黃)等項目,總共抽驗97件,檢驗結果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3.1%,不合格產品分別有2件豆腐產品違規添加防腐劑苯甲酸,以及1件豆干產品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陽性。

苯甲酸是合法防腐劑,但是不能用在豆腐類產品!

「苯甲酸」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公告合法、可使用的防腐劑之一,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可從尿中排出,一般被認為無害。

但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苯甲酸可用在「豆皮豆干類」產品,例如豆干、豆干丁、豆干絲、豆皮、豆包、素雞,或是經過調味的包裝休閒豆干食品,苯甲酸的用量訂定為0.6 g/kg以下。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苯甲酸不得使用在「豆腐類產品」,包括板豆腐、凍豆腐、油豆腐、臭豆腐以及豆漿產品。

過氧化氫是合法殺菌劑,但是加工過後不得殘留!

過氧化氫,是我們俗稱的雙氧水,是合法的食品殺菌劑,常被業者用在魚肉煉製品(如魚丸、魚板、甜不辣、花枝丸),以及豆類製品(豆腐、豆干、干絲、麵腸)的加工過程,具有漂白、防腐之功用。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過氧化氫可在加工製程中使用,但是最終產品中不得驗出殘留。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過氧化氫是不得用在麵粉及其製品中的。因為過氧化氫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

以品類來看,豆干產品不合格率最高!

1、10件豆干產品中,檢出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
2、44件豆腐產品中,檢出2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4.5﹪。
3、30件豆漿產品皆符合規定。
4、13件豆類製品(6件豆包、4件豆皮、2件干絲及1件素雞)皆符合規定。

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皆屬外縣市(2件新北市、1件雲林縣),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辦理。

此外,建議民眾在選購豆製品時,應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選購豆製品時,注意廠商是否盡可能冷藏保存於7度C以下,以及觀察業者是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豆製品的新鮮與品質。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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