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食品風險管理而言,台灣從原料到產品都有不同的主管機關負責監管,但問題是,食安相關部會太多,導致過去在協調溝通以及執行業務上常常出現問題。前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康照洲表示,台灣政府應考慮重整食安編制,將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其監督的權責分開,達到部會間既能共同合作,亦可相互制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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