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高彩華指出,食藥署預計將二氧化硫列入食品添加物,應該是業者要求,有2種可能原因:一是二氧化硫較亞硫酸鹽溶於水所形成的亞硫酸滲透性及擴散性較佳,效果較好;二是使用氣體的二氧化硫,可以減少一道乾燥程序。在容許添加量沒有更動下,二氧化硫的安全性是沒有爭議的,說穿了只是多一種使用方式罷了!

撰文=劉宜叡

凡是遇上食品添加物的新聞肯定是常常被放大檢視,這次的主角是乾貨中的超標常客——「二氧化硫」!

2018年3月21日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修正草案,將常被驗出殘留超標的「二氧化硫」納入食品添加物列表中,未來可直接使用二氧化硫在醃漬蔬菜、蝦米、貝類、金針等食物上。

國民黨開記者會抨擊 有沒有道理?

這份草案吵得沸沸揚揚,2018年3月27日國民黨甚至召開記者會,以「違規多乾脆合法化? 呷菜配漂白水 衛福部好毒」為標題,抨擊食藥署因管理食品添加物不力,乾脆放寬標準,並質疑與國際接軌的說法,認為此舉是圖利業者。

但是從科學的角度分析,國民黨記者會所下的標題就有2大錯誤,到底這記者會是要引起恐慌,還是炒熱黨的形象?

誤會一:違規多乾脆合法化?

二氧化硫超標問題,常常出現在乾貨、醃漬蔬菜等品項中,但是首先你要了解,為什麼食品中會有二氧化硫的殘留呢?以乾貨為例,業者為了達到保存的安全性需求,會加入亞硫酸鹽類,當亞硫酸鹽類被添加入食品中,在富含水分的環境下,亞硫酸鹽類會轉變為二氧化硫,以達成漂白、防腐、殺菌的功能。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高彩華指出,乾貨中經常驗出二氧化硫殘留超標,是因為固態粉末狀的亞硫酸鹽類添加入食品中,轉變為二氧化硫水溶液(即亞硫酸)後,利用其還原力進行食品的漂白。但由於二氧化硫濃度不夠時,無法有效防腐與漂白,此外,若未進行包裝,則二氧化硫容易揮發散去,因此食品廠商怕沒有效果,或是認為加工過程中還會有耗損,因此常會過度添加。此外,由於不同亞硫酸鹽於水中解離成亞硫酸離子之程度各有不同,因此管理上並不是規範各種亞硫酸鹽的添加量,而是以二氧化硫的殘留量作為限量。所以說,本次草案修訂之前,現行本來就有多種亞硫酸鹽可供使用,雖然名稱不是二氧化硫,但實際進行漂白功能的還是各鹽類解離後的亞硫酸離子,此次修訂只是新增多規範了業者可直接運用二氧化硫作為食品添加物的使用限量標準。

此外,高彩華表示,食藥署預計將二氧化硫列入食品添加物,雖然確實是因為業者要求,但實務上運用有2種原因:一是氣態二氧化硫滲透性及擴散性較佳,效果較好,二是使用氣體的二氧化硫,可以減少一道加工程序,例如:將產品浸泡在亞硫酸鹽溶液後還需乾燥,又或是該業者的產品經過浸泡可能導致產品口感不佳等。高彩華亦表示,與其爭論添加物的使用規範,政府更應強化消費者的正確食品知識,只有全民食品知識普遍提升,了解食品因為加工過程可能導致的顏色變化,不過分追求顏色白的食品,自然會降低業者的使用,才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硫超標的風險。

簡單來說,在容許添加量沒有更動下,二氧化硫的安全性是沒有爭議的,說穿了只是多一種使用方式罷了!國民黨此次記者會是一個錯誤下標的範例,食藥署並沒有放寬標準,不管是使用亞硫酸鹽類或是直接使用二氧化硫,在超標的形況下還是不合法的!

誤會二:呷菜配漂白水?

二氧化硫跟漂白水雖然都有漂白的功能,但成分完全不一樣!雖然兩者的作用原理是走氧化還原反應,二氧化硫是以還原劑的角色來進行漂白,而常用來洗衣服的漂白水成分為次氯酸鈉、過氧化氫,是以氧化劑的角色來漂白。不同成分的毒性強弱本就各有不同,國民黨將兩者簡單畫上等號,用恐嚇性言詞來嚇唬民眾,用意何在?

總結來說,如果食用的是合法添加的加工食品,加上人體的代謝機制,不用太過擔心。若還是希望減少食品中的亞硫酸鹽類與二氧化硫的話,可以利用這類分子都易溶於水的特性,在烹煮或食用前,以清水沖洗浸泡處理,可以有效減少這些化學物質的含量。若是遇到南瓜子等乾貨產品時,盡量避免購買顏色過白、過鮮豔的食品,或選擇有可靠標示、有商譽的商家,都可避免食用到不合格的產品。至於此次修法的爭議,民眾也必須睜大眼睛看清楚真相,別被誇大的恐嚇性用詞所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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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預告修正漂白劑亞硫酸鹽類及二氧化硫等9項標準,強化食品添加物管理
E220: Sulphur dioxide
需有更多數據支持亞硫酸鹽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