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過期食品之主管單位為衛福部食藥署,但當作廢棄物(廚餘)處理丟棄後便由行政院環保署管理,因此要能確實掌握與管理必需要跨部會合作才能做到。

撰文=陳韻竹

2015年年底屏東吳姓業者遭查獲,將賣場通路過期下架之雞肉、蔬果以廚餘回收的名義購回,加以清洗分裝後販售給小吃店、早餐店等,爾後陸續又有過期冷凍肉品或食品原料等,改標重新販售流通,引發各界對於過期食品流向之關注。

過期食品之主管單位為衛福部食藥署,但當作廢棄物或廚餘處理丟棄後便由行政院環保署管理,因此要能確實掌握與管理必需要跨部會合作才能做到。

食藥署於2016年4月針對177家與食品相關通路商的母公司,包括便利超商、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餐飲業共112130家,調查填報過期食品預估量及流向,總計各類型通路每年有36880公噸的剩食。

食藥署表示,各大食品通路商針對過期食品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為送回原供應商或原廠處理,每年預估約有3330公斤,佔整體數量之9.6%,二為以廢棄物方式處理,每年預估有31459公斤,佔整體數量之90.4%。針對送回原供應商或原廠處理之業者,食藥署將優先列入稽查重點,以確保業者有依法進行處理,避免不肖廠商將過期食品再製重新包裝販售之情況。

另外世界各國紛紛認真正式剩食問題,因此未來台灣在食安法規範內,能如何處理數量不小的剩食不造成浪費,是許多專家學者與相關單位都在關注與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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