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高屏地區查獲大批過期雞鴨,銷售下游業者多為小吃、餐廳。業者明知原料已過期仍銷售,將依據《食安法》重罰達2億元。

撰文=林正文
圖片提供=食品藥物管理署

因民眾檢舉查獲大量逾期黑心食品又一樁!屏東縣衛生局上月底接獲舉報典味冷凍公司倉庫內有大量過期肉品。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月29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至典味有限公司前往稽查,陸續查獲逾期冷凍雞腿與過期太空鴨等產品共72噸,現場已全數封存,而銷往下游餐飲業的商品約有4600多公斤則已要求下架。

食藥署和檢調單位查獲的冷凍鴨肉類產品,是典味公司向福宥公司採購,有太空鴨、鴨腿肉、鴨頭殼、清肉、鴨足及鴨脖子等品項,根據屏東縣衛生局說明,鴨肉產品有屠宰證明,大批太空鴨效期到2015年7月25日。冷凍雞腿肉是典味公司向國外進口,效期到2015年4月15日,其中部分商品的效期是2013年或2014年,顯見都已逾期一段時間。由於業者明知產品過期,仍銷售給下游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兩業者都將面臨最重罰2億元處分,並移送檢調依《刑法》詐欺罪偵辦。

在檢調稽查現場發現,兩間公司都將原物料與過期產品存放在同一冷凍倉庫中,兩間公司都無法說明已出貨產品是否使用到逾期品,僅知這些過期雞鴨主要賣給小吃店、餐廳,做成炸物或薑母鴨等產品,流向遍及基隆、新竹、嘉義縣巿、雲林、台南、高雄、屏東及台東等地。檢調傳喚福宥負責人辛彥龍、辛彥儀兄弟與員工,他們也坦承販售過期冷凍鴨肉,售價每隻鴨一百元,價格遠低於一般市價。

經常查訪食品工廠的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副執行長洪美英指出,冷凍肉品如果是合法屠宰後急速冷凍,倉儲溫度嚴謹控制,正常存放效期約為三年,但是如果存放期間,倉儲溫度變化會影響產品品質,而且存放時間愈長,肉品內微生物增生風險就愈高,因此有些冷凍肉品外觀看似正常,但開封解凍後會有異味或油耗味,就有可能是存放過久或溫度控制不良已經質變,但不肖業者如果再加工為高度調味食品,例如薑母鴨、滷味等,消費者其實難以察覺。因此,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冷凍肉品時,除了查看有效期限,也應該加上感官判斷,以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