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澳洲預定2016年7月實施食品原產地標示新規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呼籲台灣食品出口業者留意並預為因應。

撰文=張越評

2016年7月1日澳洲原產地標示新規定將實施,於4月份公告修正的「2016食品原產地標示準則(Country of Origin Food Labelling Information Standard 2016)」,要求供應商於市場銷售食品時,須告訴消費者源自澳洲的原物料所佔比例及原產地為何。

為讓消費者可清楚判讀上述產地為澳洲食品及所占成份比例,澳洲特別設計「袋鼠標章」及「澳洲原料所占比例圖」(Kangaroo logo & bar chart)於外包裝標示,給予消費者於購買食品時能明確判斷。

準則修正後,所有在澳洲販售的零售農產品及加工食品皆須符合規定,而調味料、糖果、餅乾、瓶裝水、無酒精及運動飲料、茶、咖啡及酒精飲料等只須以文字標示原產地即可,亦可自願比照新規定之標示。

「袋鼠標章」及「澳洲原料所占比例圖」之規定

1. 完全在澳洲生長(Grown in Australia)的農產品(畜產品、水果等)須標示。

2. 如果產品原料源自澳洲及主要製程於澳洲境內完成,須標示「Produced in Australia」及袋鼠標示。

3. 在澳洲進行符合原產地規定的食品,須標示「Made in Australia」、袋鼠標示以及澳洲原料比例圖示(bar chart), 例如 10%~90%不等的比例。 即使產品中不含澳洲原料,只是最後加工製程在澳洲,這個產品也可能被形容成「澳洲製」,新規定將會提供規範準則做依循,將明定哪些最後加工製程可以將產品算作澳洲製,其關鍵在於「實質性的改變」,如:莫札瑞拉起司的原料乳品進口後在澳洲製成起司,這能算是澳洲製成(Made in),若是進口起司在澳洲切片、冷凍、分裝等便不算。

4. 輸入澳洲之食品若原產地為他國,除禁止使用袋鼠圖示之外,須依公告標示原產地。

5. 原產地為國外之食品,但有含有澳洲原料之比例或於澳洲包裝,可使 用成份比例圖標示,但禁止使用袋鼠之標章。

6. 若未含澳洲原料,且原料及製程來源複雜,則需標明於何處包裝。

7. 澳洲之農產品輸出後未經實質性改變又再輸入澳洲,例如澳洲堅果於斐濟去殼,仍可使用袋鼠標示。


各國對澳洲食品標示新規定之立場

根據邊境統計資料顯示,2015年台灣食品出口至澳洲共達9214萬美元,此項新規定對於相關業者的影響不小,由於未依規定標示之輸澳食品可能遭受擋關或退關,據瞭解歐盟認為新規定之標示方式及製造回溯制度,將對相關業者產生額外負擔,且盼澳方能就適用產品範圍再做界定;美國則盼澳洲應就相關細部內容再做說明並延長評論時間;其他國家則尚在評估中,未提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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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Australian Department of Industry Innovation and Science:Country of Origin Labelling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Australian Government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pid=56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