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蕭琮容


大果草莓引進台灣種植,始於1934年,初始由日本人種在陽明山。但當時的品種抗菌力差,推廣不果。後來1950年間,在苗栗縣大湖開啟草莓跟水稻輪作,二期水稻收割後十一月定植,二月下旬到五月間採收。現在大湖經營草莓種植有成,種植面積約四百公頃,是台灣知名的觀光果園產地。每年入冬後,台三線沿線的草莓園,就是入冬後的亮點,以豔紅的色澤、芬芳的漿果,吸引消費者。

台灣草莓風味酸香豐富,果實除了鮮食之外,拿來加工製作成果醬也十分合適。要注意的是,草莓果實一旦離開植株,便停止熟化,無法催熟。這讓草莓在運輸上,更容易因為軟熟而耗損,保存期限短,凸顯鮮食草莓的珍貴。

坊間流傳,草莓是農藥殘留很多的水果,不宜食用。這是因為草莓屬於連續採收型水果,噴灑農藥後,一些成熟的果實可能沒有通過農藥殘留期的時效便採收,造成過量的農藥殘留。有鑑於此,地方農會以及農試所推廣生物防治方法,希望以不使用農藥的方法,讓消費者吃到健康安心的水果。

安心食小技巧
買回來的草莓連蒂洗,要吃的時候再拔除。這樣含有農藥的髒水才不會污染到新鮮的果肉。